2003年第102号
根据企业申请,经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共有1327家出口企业符合《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总局第50号令)的规定,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二〇〇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