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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总结边境贸易持续增长的发展经验,组织各部门对2004年边境贸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来源: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0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领导下,在海关、国税、财政、检验检疫等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边境八州市党委、政府及外经贸(商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边贸发展有关政策,积极落实全省外经贸(边贸)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前两年边境贸易持续增长的发展经验,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克服了国内外市场变化、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禽流感、检验检疫收费政策调整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不断加大对周边国家市场开拓力度,保持了全省边贸的持续、稳定增长,实现了云南边贸的跨越式发展,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边境贸易增长目标,为全省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边境贸易运行主要特点

  (一)云南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再创新高,取得了“五个突破”的优异成绩,实现跨越式发展。据海关统计,2004年全省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实现52407万美元,同比增长25%,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5亿美元大关。其中出口30876万美元,增长22.1%,首次突破3亿美元;进口21531万美元,增长29.3%,首次突破2亿美元。

  从贸易国别上看,滇缅边贸额40064万美元,增长25.3%,首次突破4亿美元,占云南对周边三国边贸总额76.44%,其中出口23976万美元,增长28%;进口16088万美元,增长21.4%。滇越边贸额10741万美元,增长24.4%,首次突破1亿美元,占云南对周边三国边贸总额20.49%,其中出口6010万美元,增长2%;进口4731万美元,增长72.3%。滇老边贸额1602万美元,增长22.5%,占云南对周边三国边贸总额3.05%,其中出口890万美元,增长35.1%;进口712万美元,增长9.7%。

   据业务统计,全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总额实现23.65亿元人民币,增长2%,其中出口6亿元人民币,下降5%;进口17.65亿元人民币,增长8%。边民互市贸易额较大的三个州市分别为德宏、西双版纳、红河,边民互市贸易额分别为7.3、4.1、3.5亿元人民币,分别增长5.4%、8.3%和下降10%。边民互市大宗进口商品主要有农副产品、水产品、木材等,大宗出口商品主要有建材、水果、日用品和粮油食品等。特别是怒江边民互市贸易额虽不大(2.8亿元),但是占全州边境贸易总额达70%,边民互市对促进经贸交流,增加边民和地方财政收入,活跃口岸经济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批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26项,合同金额1932.94万美元,其中承包工程项目19项,合同金额1534.94万美元,所有项目均在缅北地区,主要有修建腾冲至密支那公路、水电、造纸、选矿和饭店等。境外投资项目7项,合同金额398.21万美元,其中在越南投资6项,主要有汽车销售和技术服务、矿业开发等;在缅甸投资1项,即合资开展制药。

  新批易货贸易合同33份,合同金额3291.58万美元,完成2049.29万美元,完成率占62%。易货贸易业务较多的有德宏、红河州,合同金额分别为1425.2、1245.3万美元,分别完成1044.4、586.37万美元,完成率分别为73.28%、47%。

  在国家重点管理的锡锭、焦炭及半焦炭、炼焦煤、种用稻谷、汽油、柴油、厂丝、液化汽、玉米种和润滑油共10种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商品经营中,出口金额329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5%,占出口总额10.67%。

  (二)在全国边境小额贸易发展中,云南取得了“两个超过”的优异成绩。据海关总署统计,2004年全国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94.74亿美元,增长21.8%,其中出口44.3亿美元,增长27.5%;进口50.43亿美元,增长17.2%。云南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进口总额的增幅比全国的增幅分别高4个百分点、12个百分点。比广西边贸进出口总额的增幅高21个百分点。

  (三)重点边境地区边境贸易额占全省总额的比重增大。德宏、红河、西双版纳边境贸易额合计42171万美元,占全省边境贸易总额达80.46%,其中出口合计27307万美元,占全省边贸出口总额达88.44%;进口合计14864万美元,占全省边贸进口达69.03%。

  (四)传统大宗经营商品在国内和周边市场的占有份额增大。出口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有化工建材、纺织、机电等大类商品,增幅分别在90%、50%、250%;出口在2000-3000万美元的有钢材、食品等大类商品,增幅分别在40%、38%;出口在1000-2000万美元的有机电零配件、烟草等大类商品,增幅分别在10%、180%;出口在500-1000万美元的有非合金锡、焦煤炭、日用品、水果、烟草、电池电筒、玩具等大类商品,增幅分别在239%、80%、10%、90%、75%、140%。上述大类商品出口合计26674万美元,占全省边贸出口总额达86.39%。进口的第一、二、三大类商品仍是木材、矿产品、橡胶及制品,进口金额分别为12561、3885、2829万美元,增幅分别为40%、110%、350%,进口合计19275万美元,占全省边贸进口总额89.52%。

  (五)边境贸易仍是大多数边境州市的主要贸易方式。德宏、西双版纳、保山、思茅、临沧、怒江州市的对外贸易总额分别为29014、9157、7208、4405、2068、477万美元,边境贸易额分别占86.41%、82.4%、62.59%、67.76%、78.9%、70.02%,边境贸易在边境州市对外贸易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重点边境口岸进出口贸易在边境口岸中的比重增大。河口、瑞丽、勐腊三大口岸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为39363、32403、11920万美元,分别增长84.4%、15.4%、8.3%,进出口贸易合计83686万美元,占全省边境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101042万美元的82.82%。特别是河口口岸进出口贸易呈现高速增长,现已成为云南边境第一大物流口岸。

  二、边境贸易发展主要措施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政策安排。2003年11月份,省委白恩培书记在访问缅甸时,主持召开云南企业开拓缅甸市场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云南企业进一步开拓包括缅甸在内的周边国家市场作出重要指示。2004年元月份,徐荣凯省长出席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以扩大对东南亚开放为重点,全面推进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东南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邵琪伟副省长多次深入基层,听取边贸工作汇报,主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对周边经贸工作的重视、指导和支持,极大激发了全省外经贸(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极大促进了云南边境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二)各级外经贸(商务)管理部门围绕工作目标,深入边境口岸和边贸企业调研,分类指导,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促进边贸发展。2004年1月,省商务厅孙小虹厅长在全省外经贸(边贸)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深刻指出:加强与周边国家经贸关系是我省外经贸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要运用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边贸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和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李家寿副厅长多次带队深入边境口岸和边贸企业调研,及时研究解决边境贸易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与海关、国税、边防、检验检疫等有关管理部门的协作,群策群力,努力解决有关问题,共同为贸易、投资便利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州市外经贸(商务)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外经贸(边贸)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抓好重点企业、重点商品的经营,调整进出口结构,努力培育新的进出口增长点;加强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官方和民间交往,互通信息,共同探讨,及时、妥善协调解决边境经济贸易合作有关问题。

  (三)与省国税管理部门密切协作,积极组织开展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退税试点工作。从1998年开始,我省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边境小额贸易用人民币结算享受现行出口退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我省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税政策。但是,该政策试点运行效果很不理想。5月12日-17日省商务厅边贸处、规财处和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分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到德宏和保山进行了实地调研。

  我们认为,试点运行不好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设计方面存在缺陷。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税的通知”[财税(2003)245号]规定,以银行结算方式可退应退税款的70%,以现金结算方式可退应退税款的40%。这一规定,导致边贸企业出口不仅无利可图,而且增加亏损,具体表现在:

  一是边贸企业出口盈利空间很小,不能弥补以人民币结算退税造成的亏损。从德宏、保山调研情况来看,边贸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为1%-2%,而以人民币结算的损失将达1%-4%。

  二是人民币币值坚挺,边贸企业以外汇结算方式退税更为有利。用人民币换成美元核销退税的成本在每美元5-8分人民币。花5-8分的成本,享受全额退税,企业每美元退税可增加0.22元-0.25元人民币,企业何乐而不为?

  基于上述原因,全省边贸企业对以人民币结算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反映冷淡,仅保山市在政府各部门的密切协作和积极推动下,通过制定“定企业、定商品”的强硬措施,指定3户企业对水泥、啤酒、汽油三种商品进行人民币结算退税试点,全部都是亏损。至此,企业都不愿再以人民币结算方式办理退税,否则,出口越多,亏损越大。针对这一情况,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调整和完善政策。从2004年10月1日开始,国家同意调整政策规定,即以银行结算方式提高到可退应退税款的100%,以现金方式结算仍维持40%的退税比例。在新政策的推动下,边贸企业的积极性大为激发,2004年全省共办理通过银行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退税1131.79万元,其中德宏1000万元、保山123.7万元、红河0.66万元、西双版纳7.43万元,推动边贸出口约1432万美元。

  (四)积极向商务部反映和汇报云南边贸的特殊性,争取政策扶持,并管好、用好出口配额。一是积极向商务部汇报出口配额商品需求情况,争取扩大边贸出口配额数量。经过积极努力,使边贸出口配额在2003年总量的基础上,2004年又有大幅增加,其中焦炭、煤炭、锡锭、锌锭等我省紧缺的出口配额大幅增长,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市场需求;二是做好配额的及时分配、监督落实,保证配额的有效执行;三是在国家限制大米出口的政策下,为保证我省对越边贸出口的传统大宗商品稻谷种的出口,积极向商务部反映争取到了2200吨大米出口配额项下出口稻谷种,部分缓和了出口压力;四是积极做好边贸进出口商品配额再调整工作,针对有些企业配额用不完,而有些企业配额不够用的情况,边贸处积极为企业着想,热情服务,及时进行调整,提高了大宗配额商品配额的完成率。

  (五)积极办好“昆交会边贸馆”和三个“边交会”:

  1、在2004年“昆交会”上,边贸处紧紧依靠边境八州市共组织参展企业238家,认购摊位150个,边境贸易交易团成交额达1.8亿美元,圆满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边贸成交任务。同时,保山、德宏两州市还获得了“昆交会”组委会颁发的最佳布展奖。

  2、2004年10月16—20日,与西双版纳州政府联合举办“2004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西双版纳边境贸易旅游交易会”,设置展位400个,参展企业341家,成交总额1.1亿元人民币。来自老、缅、泰、越四国政府及商贸代表团共28个600多人,省内外商贸代表团共30个900多人。参展商品30个大类2000多种,到会客商近7万人次。

  3、2004年11月26—28日,与红河州政府联合举办“2004年中、越(河口)国际贸易交易会”,设置展位500个,参展企业480家,成交总额1.2亿元人民币。参加越方代表团46个354人,省内外经贸代表团11个196人。参展商品15个大类1000多种,到会客商近8万人次。

  4、2004年12月18—22日,与德宏州政府联合组团参加在缅甸木姐举办的“2004年缅中边境贸易交易会”,中方参加企业119户,认购摊位112个,成交总额5亿元人民币。

  (六)与省发改委、省禁毒局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认真落实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政策,加强对边境州市申报的境外替代种植项下进口商品配额的核查工作,下达了2004年境外替代种植项目进口商品计划配额。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云南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省政府责成省商务厅研究有关替代发展政策,厅党组又将此任务交由边贸处牵头负责。为此,边贸处投入相当精力,分析问题,研究政策,起草研究报告,汇总整理省级各有关部门和边境州市的有关项目。

  (七)推动边贸、大贸、外经、境外投资相结合,实施大经贸战略。2004年云南省商务厅机构改革后,边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职能划归边贸处,为此,我们积极推动边贸企业在探索边贸与外经结合、边贸与境外投资等结合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出现了一批在贸易方式上,既经营边贸、又经营大贸、又开展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包括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企业,为我省企业进一步“走出去”开拓周边市场作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八)积极做好边贸企业经营权的备案登记工作,扩大边贸经营主体。上半年边贸处认真做好边贸企业申报经营权的登记、录入和调整工作,7月1日前共登记边贸企业82户。7月1日新的《对外贸易法》出台实施后,边贸处及时与昆明海关协商,在国家尚未明确边贸企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至12月共新增备案登记企业90户,累计全省边贸企业已有800户。同时,顺利完成了2004年度全省边贸企业检审工作及每家企业的电子口岸复核工作。

  (九)组织参加在周边国家举办的重要经贸活动,拓展周边市场。

  1、边贸处与省贸促会共同组织了在老挝举办的“2004年老挝万象博览会”,认购展位12个,参展企业10家20人,参展商品9大类70多种,成交总额128万元人民币。

  2、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组成政府代表团、经贸代表团参加在越南举办的“2004年越南胡志明市国际贸易博览会”,朱旦生副厅长担任经贸代表团团长,边贸处与省贸促会具体组织有关工作。认购展位50个,参展企业100家198人,参展商品9大类100多种,成交总额4012万美元,荣获越南胡志明市国际贸易博览会组委会颁发的最佳组织和布展金奖。在“博览会”期间,边贸处组织了“中国(云南)-越南贸易投资暨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参加客商220人;组织安排了“云南企业开拓越南市场座谈会”等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国内外多方面的好评。

  (十)对有关涉及云南边境贸易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一年来,边贸处加强了对滇越贸易、滇缅木材贸易、周边国家非关税壁垒、姐告边境贸易区、外资企业参与边贸进出口、中泰果蔬进口零关税对云南边贸的影响、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和原木进口加工复出口等相关问题的专项或综合研究,并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或意见。

  (十一)加强边贸企业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针对边境州市进一步加强边贸企业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培训的要求,边贸处与人教处合作共同在思茅、红河分别举办了两期边贸政策和进出口贸易实务运作培训,对州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边贸企业管理人员和涉外工作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国际贸易基本规则、边贸政策、进出口贸易实务运作和《对外贸易法》的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开阔了视野,增加了知识,学到了方法,提高了能力。

  三、当前制约边贸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贸易政策、贸易管理调整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以及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国家调整了一些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给边境贸易的发展带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例如:改革出口退税机制,下调出口退税率,如滇越贸易中有磷酸二铵、尿素等近20种大宗经营商品被不同程度下调或取消了退税,出口商品竞争力下降,加大了企业运作成本,影响了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进口商品检疫检验批准权上收到国家总局,药品检验权上收到国家指定的三个检验所;海关对互市贸易的商品等管理措施进行调整;林业、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都以规范管理为由,加强了对口岸、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国家对焦炭和粮食等商品的出口限制趋严;公安部新制定的边境口岸人员出入境管理办法趋严,商务人员从边境口岸出入境手续繁,费用多,办证时间长。

  (二)关于边境口岸物流设施建设及功能完善问题。近年来,边境口岸建设虽有改善,但由于受资金等因素的限制,远远跟不上口岸物流快速增长的需求。由于资金短缺,边境口岸联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各种先进设施无法配置严重制约着边境口岸功能的发挥,提供便利化服务的硬件环境无法达到。目前,这些口岸只能满足基本的通关要求,如瑞丽口岸联检查验中心后续工程尚未实施,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

  全省边境口岸货场等物流基础设施普遍简陋、规模小、不配套,难以适应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需要。如河口口岸仓储、货场、换装、停车等不配套,制约了建设大口岸、促进大物流的需要。

  (三)关于滇缅、滇越大通道建设问题。把云南建成“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云南发挥区位优势,谋求自身发展的需要,是从陆路上沟通东南亚、南亚和中国大陆三大区域市场,服务全国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滇缅边境的一些通道等级低、路面差,特别是进入雨季后,睛通雨阻的状况突出。拟议或正在修建的滇缅大通道主要包括中-缅陆水联运、昆明-仰光高等级公路和泛亚铁路西线。当前,这几大工程均未进入实施阶段,通道建设滞后是制约滇缅贸易扩大发展和开展过境(转口)贸易的“瓶颈”问题。

  近年来,滇越贸易发展较快,而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大大落后于物流业发展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

  (1)、滇越铁路运力不足。滇越铁路担负着云南南部近700公里、辐射面积7951.3平方公里的铁路货物运输任务。滇越铁路已有近百年历史,2002年铁路运输进出口量仅为58.72万吨,2003年增至75.2万吨,2004年为67.32万吨,下降10.45%。

  据业务统计,自1996年2月14日开通国际联运以来,货运量平均每年以10万吨的速度递增。从近年的进出口商品货物和潜力预测,每年将出口化肥25万吨、化工原料20万吨、五金矿产品10万吨、煤炭15万吨、土产品10万吨、石膏15万吨,进口铁矿100万吨、铬矿砂15万吨、锌或铜矿3万吨,转口或过境铅矿、硫磺30万吨,仅就这几项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商品货物就达188万吨,再加上其它货物年运输量在270万吨左右,使铁路运力不足的矛盾更加严重。

  (2)、昆河公路等级低,路面差,制约着公路运输业的发展。其中石林——蒙自段为二级路,蒙自——河口段为三级路,路况差,弯道多,运输时间长,运输成本高。在此段公路上,40尺集装箱车辆便不能通行,集装箱运输业务开展不了,公路、铁路、海运联运业务便难以发展。2003年个旧——冷墩——河口的公路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部分分流客货运输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按现在的公路等级标准(准三级)仍然无法适应快速发展的滇越贸易的要求。

  由于滇缅、滇越交通的刚性制约,从云南口岸进出口的货物仅占全省货物贸易总额的45%左右,大部分货物的进出口仍不得不绕道从广西、广东等省区口岸进出。

  (四)关于滇缅木材贸易磨擦问题。滇缅边境地区木材贸易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大多为人员和马帮出境伐运木材,交易量较小。至90年代末,随着国内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国内市场对木材需求出现较大缺口,加之我国对缅进口木材实施零关税政策,使得木材贸易不断扩大,大批中方人员及车辆出境伐运木材,木材贸易额及在滇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攀升。据海关统计,2002年对缅木材进口额7303万美元,2003年9857万美元,2004年12561万美元,分别占滇缅贸易额的18%、20%、22%。

  滇缅木材贸易从地区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德宏州、保山市和怒江州,贸易方式以边境贸易为主。从运作形式上看,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中方公司与缅政府或缅政府授权的特区政府、公司合作,通过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或一般贸易形式,根据合同进行开采、运输和交易;二是经缅中央政府批准的特区或特区公司雇请中方技术人员、劳工、运输车辆采伐、运输木材;三是未经缅中央政府授权,缅特区政府将山场、林区划给其官员、军属、商人进行开发。但这些人往往无力采伐、运输、转而通过我境内的“小组长”非法招募、诱骗我龙陵、腾冲、保山、施甸以及大理等民工和车辆出境进行采伐、运输;四是我方民工在农闲季节擅自非法出境,被招募从事伐运木材等事宜。在上述四种类型中,只有第一、二种类型被缅政府视为“合法”,其他类型则视为“非法”,滇缅之间磨擦甚多,纠纷不断。

  四、2005年云南边贸的工作思路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今年边境贸易进出口增长目标,把握国家加大对云南实施替代发展支持力度的机遇,继续抓住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商品,加强调研,采取有力措施,扶优扶强,促进边贸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争取全省边贸在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发展云南特色外经贸。具体地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抓好重点州市、重点企业、重点商品的经营,深入口岸,深入企业,加强调研,分类指导;加强协作,改进服务,及时反映、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用好用足国家、省赋予的有关政策,保持进出口的稳步增长,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边境贸易进出口增长10%的目标。

  (二)争取国家扩大政策扶持,促进替代发展。众所周知,云南毗邻的缅、老、泰三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区是全球的罂粟种植和毒品炼制中心之一,长期以来云南深受毒品侵害和伴之而来的艾滋病的困扰,这一“顽症”已严重影响到云南边境地区各族人民的健康状况,严重影响到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到其它省市的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多年来,云南省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堵毒、禁毒斗争,同时又不断探索如何从源头上减少毒品侵入,运用经济手段积极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即以跨境发展农业经济作物替代缅、老边民的罂粟种植,这是云南省在新形势下开拓创新堵毒、禁毒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罂粟的种植面积,增加了缅、老地区边民的收入,增加了缅、老边境地区的财政收入,促进了缅、老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禁毒和防治艾滋病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作,目前替代种植的规模还不够大,替代投入的资金还不够多,替代经济的领域还不够宽,替代政策的扶持还不够强,替代合作的双边(多边)机制还不健全等,而且仅靠云南一省之力难以深入持久地打好这场人民战争。

  在云南处于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关键时期,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打好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战争。吴仪副总理、周永康国务委员亲自部署,国家将进一步支持云南做好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国务院122工作组的及时组建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标志着国家支持云南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由于实施替代发展和防治艾滋病涉及商务、农业、交通、林业、工业、矿业、教育、卫生和外交等诸多领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要在前期反映替代种植情况、争取政策扶持研究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与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替代发展与扩大边贸发展相结合,与实施“富民兴边”工程相结合,与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睦邻、安邻、富邻”和“周边是首要”的新时期外交方针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替代发展有关政策,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妥善处理滇缅经贸合作关系问题,保持滇缅经贸持续、健康发展。缅甸不仅是云南边境贸易第一伙伴,而且是云南对外贸易第一伙伴,2004年滇缅贸易总额达55132万美元,增长11.8%,其中出口38661万美元,增长8.3%;进口16471万美元,增长21.2%。因此,要高度重视滇缅经贸发展问题:一是及时、妥善处理木材贸易摩擦,本着治本与治标相结合、长远与当前相结合,采伐与种植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双边磋商,协调立场,达成共识,达成谅解,研究、制定附合实际、互利双赢的管理措施,把贸易摩擦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保持木材贸易的正常发展;二是沉着应对缅政府调整贸易政策。2004年9月下旬,缅政府内阁人事变动后,缅方通过多种渠道向我方表明将大力发展一般贸易,对此,一方面积极回应缅方发展一般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要向缅方说明,发展边境贸易符合双方边境地区企业的经营实际,符合双方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符合国际贸易的有关规则,符合中缅双方的共同利益。中缅双方均应支持企业灵活运用多种贸易政策,积极开展多种贸易方式,以扩大双边经贸合作规模,提高双边经贸合作水平;三是及时向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影响和制约中缅及滇缅经贸发展的重要问题,提请国家与缅政府通过外交渠道磋商有关问题,力求在国家层面达成协议或共识,营造双边经贸合作与发展的大环境。

  (四)进一步重视滇越经贸,加大开拓越南特别是南方市场力度。越南是云南边境贸易第二伙伴,是云南对外贸易第三大伙伴,2004年滇越贸易总额达33858万美元,同比增长53%,其中出口28682万美元,增长48.4%;进口5176万美元,增长84.3%。长期以来,云南与越南的经贸合作主要在北方,而越南北方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工业化水平较低,市场容量有限,因而滇越经贸发展规模、速度和领域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越南的经济、贸易中心在南方,因此,一方面要继续巩固和发展越北方传统市场;另一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稳妥地拓展以胡志明市为中心的南方市场,组织和推动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扩大与越南方企业的贸易往来,扩大投资合作的领域,从而推动滇越经贸的扶持、快速发展。

  (五)继续抓好以人民币结算的边贸出口退税工作。为用好用足这一来之不易的扶持发展政策:一要进一步扩大宣传,使边贸企业了解和把握这一政策;二要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德宏、红河、西双版纳等出口较大的边境州市要引导和推动边贸企业运用这一政策;三要与省国税局配合,深入边贸企业调研,研究制定有关退税工作的便利化措施,及时、快捷办理退税业务,扩大出口退税额度,完善人民币出口退税制度,真正发挥人民币结算退税对扩大边贸出口,加快边境贸易发展和加快人民币的周边化进程的积极促进作用。

  (六)认真组织好在德宏、红河、西双版纳等州市举办的边交会。各州市要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规范边交会的运作程序,加大招商招展力度,努力扩大成交,充分发挥边交会在发展边境会展经济、通道经济中的积极促进作用。

  (七)进一步学习、贯彻《对外贸易法》和《行政许可法》,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过渡,加强新政策的咨询服务,扩大边贸经营主体,支持边境州市、边贸企业灵活运用多种贸易政策和多种贸易方式,加快实施大经贸战略,扩大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

  (八)重视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还是人才的竞争,作为企业来说,要实施人才兴贸战略,人才强企战略。对老企业,要做提高培训;对新获权企业,要做入门培训。今年边贸处、人教处将在边境州市再分别举办两期边贸政策和进出口贸易实务运作培训,进一步提高边贸企业和外经贸(商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政策和知识文化素质,以更好开拓周边市场。

  (九)适时组织开展促进云南边贸发展重要问题的专项或综合研究,推进边贸宏观管理工作向深层次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部门审批职能的弱化和发展研究的加强乃是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一大趋势。因此,我们要在总结以往发展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有关促进云南边贸发展的专题研究,2005年内要与省政府研究室、云南大学合作开展好“云南边境地区与境外合作开发资源研究”,提出有关决策咨询意见或建议,供国家、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决策参考。

  2005年,随着我国进口关税的进一步减让,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减让关税计划的启动,国家加大对云南实施替代发展和边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全额退税政策的实施等,云南周边经贸面临有利的形势与机遇。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机遇,顺势而谋,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和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从而推动云南周边经贸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五年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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