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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打击灰色清关对边境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来源: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作者:王占伟 王宏   

 

    一、灰色清关的发展历程

    1992年俄罗斯刚刚独立。当时,俄罗斯实行的“休克疗法”造成了国内经济急剧恶化,日用消费品严重匮乏,进口商品特别是价格低廉的中国商品有着很好的市场。

    1994年之前,俄海关规定,入境旅客可以免税带进5000美元自用合理物品。1994年以后,中国公司和商人也开始利用包机向俄运货,并把这种“运输+清关”的方式取名为“包机包税”。

    1995年,俄政府发现这种进口方式造成海关税款大量流失,于是开始进行查处,“包机包税”曾一度暂停。

    1996年春,经俄民航部门与海关协商,空运业务得以恢复,但海关要求包机所运货物需正规通关,由海关批准的报关行办理。

    1997年前后,“包机包税”运输清关方式发展到顶峰。运输方式也由单纯的空运扩展到铁路、公路、海运,并逐步形成了从运输到清关的一整套包税运输体系:包机包税,包车包税,包船包税。

    伴随着包税贸易,多数对俄边境口岸,形成了以旅游为名,形成过境替别人倒货为职业专职“倒爷贸易”队伍。

    二、俄政府部门采取的政策

    自1994年起的十多年间,俄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措施,从多个环节对“灰色清关”进行围堵,压缩“倒爷贸易”。2004年以来,俄政府高层对“灰色清关”提出意见,要求海关将整治灰色清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5年起,海关每年要将5%-7%的灰色清关纳入正规渠道。

    2006年2月17日,俄罗斯媒体报道,俄经济发展及贸易部部长格尔曼?格列夫,在联邦海关的会议上提出要求,今年年底将家电、服装、鞋及家具的通过灰色清关进口的份额降低到15%。目前,通过灰色清关进口占市场份额,家电在60—85%、服装和鞋为60%、家具为45—50%。

    (一)调整法律法规

    1、2004年4月,俄海关专门针对中国的轻纺、鞋类商品采取了提高海关估价、加征从量税的限制措施。

    2、2004年12月,俄联邦海关署长签署“关于联邦海关法第359条的使用问题”的命令,要求入境商品按品名和类别分别包装,提供详实的明细单据报关、清关。针对“灰色清关”的另一个口子—“倒爷贸易”俄海关认为,新的海关法关于自然人可免税携带6500卢布以下自用商品入境规定损害了俄民族工业,为专职“倒爷”大开方便之门,建议向议会提出修改。

    (二)加强市场稽查和口岸海关检查

    1、2004年2月9日开始,俄内务部警察曾持续不断地从位于莫斯科南部,主要经营中国商品艾米拉贸易市场内的拉走华商货物,使中国商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理由也是该批中国货无合法的报关手续。当时被拉走的中国货物价值3000多万美元,主要是产自温州的中国鞋。

    2、2005年3月12日,大批俄罗斯税务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警察,突然来到约距莫斯科市南区14公里的萨达沃特花鸟市场,将储存在该市场集装箱仓库的中国鞋强行拉走,共涉及100多个集装箱,价值8000多万元人民币。

    3、2004年远东海关共查处违法行为4000多起,其中75%涉及日用品进口。

    4、2005年以来,远东海关进一步加大对进口商品的稽查力度。

    (三)限制自然人运往俄联邦境内自用商品的数额

    1、1994年起俄多次降低免税限额,从1994年以前的5000美元下调到1996年的2000多美元,且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2、按照俄罗斯有关部门规定,本国公民前往中国互贸区购得的商品,入境时每人每周可以享受一次重量为50公斤以下的免税政策,并同时要求所购得的商品必须在“合理自用”范围内,即所携带包裹里的商品必须在5个品种以上,且每个品种不得超过5件。

    3、2006年1月23日,俄联邦政府签署了《关于修改“对自然人运往俄联邦境内自用商品关税及其它税施行统一税率的规定”》第29号令,从2006年2月26日起,对自然人进入俄罗斯关境随身携带的自用货物,海关关税作出调整:一是下调免税商品重量;二是减少免税过境次数。自然人每次可以免关税携带入境的商品将由50公斤降到35公斤,同时,允许免关税携带商品入境的次数由每周一次改为每月一次。俄罗斯新法令的出台,旨在同“灰色清关”做斗争。

    4、2006年3月2日,俄联邦远东海关管理局发布了有关入境的详细规则及条件。

    以非随身携带包裹方式输入俄境内的自用商品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对自然人运入俄联邦关域的自用商品关税及其它税,施行统一税率的规定”中的第四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以随身携带及非随身携带行李的方式,免关税及其它税,运入总价值不超过65000卢布(约合2300美元),重量不超过35公斤的商品(运输工具除外)。超出规定重量或者超过免税过境次数所携带的货物,每公斤货物支付4欧元的关税。

    5、2006年2月26日,俄联邦经济发展及贸易部外贸活动及海关事物国家调节司司长加丽娜巴兰季娜声明,经济发展及贸易部建议自2007年1月1日起将自然人可以免税带入商品的价值限额从65000卢布下调至15000卢布。按照她的说法,经贸部已经准备好了相应的《海关法》修改意见,目前正处于部门协商阶段。她指出,该法律草案中将尽可能详细地列明判定标准,海关工作人员可以依据这些标准判定运入的消费品是用于销售还是自用,同时,可以避免该制裁措施波及到那些在境外购买商品用于自用而非用于销售的公民。

    三、对边境贸易带来的影响

    (一)目前,通过俄欧边境“倒包”输入的商品占总进口量的20-30%,远东地区的“倒包”进口份额则达到60-80%。早些时候,联邦海关署的代表曾对记者做出预测,“倒包”贸易可能缩减20%。

    (二)俄联邦经济发展及贸易部外贸活动及海关事务国家调节司司长加丽娜?巴兰季娜预测,“倒包”运入俄罗斯的服装、鞋和玩具的价格有可能上涨30%。

    (三)从2006年2月26日起,《关于修改“对自然人运往俄联邦境内自用商品关税及其它税施行统一税率的规定”》的第29号令实施后,我省边境口岸过境人数将会减少,出口货物可下降20%左右。这样边贸口岸的餐饮、宾馆、娱乐、以对俄购物为主的市场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四、对俄边境带来的风险提示

    (一)“灰色清关”和“倒爷贸易”即将走到尽头。中方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从事贸易的主体要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和战略,对俄贸易要向正规贸易、符合WTO规则的方向回归。

    (二)防止“互市贸易区热”或者是以依靠俄罗斯公民过境购物为主的市场建设。虽然互市贸易区内中俄两国公民可以自由贸易,但是,俄国公民要把从贸易区内所购货物带入俄罗斯,得遵守俄罗斯第29号令《关于修改“对自然人运往俄联邦境内自用商品关税及其它税施行统一税率的规定”》,即超出规定重量或者超过免税过境次数所携带的货物,每公斤货物支付4欧元的关税。

    (三)宾馆、餐饮等服务项目慎重上马。俄罗斯政府“第29号令”的实施将会对俄罗斯游客到中国购物游造成直接冲击。给在边境口岸准备投资兴建,针对俄罗斯旅客的宾馆、餐饮等服务项目产生风险。因为俄罗斯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必将会使兴旺的“倒爷贸易”逐渐衰落。

    五、俄罗斯采取的政策分析

    (一)辩证的看待“灰色清关”。俄总统普京已决意千方百计发展本国经济,作为阻碍俄民族工业振兴的“灰色清关”,必定成为打击对象。普京两任总统以来,经济逐渐步入正轨,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政府的民意支持率处于高位,这就使俄政府可以有能力腾出手来,对以往无暇顾及的经济秩序进行大力整顿。“灰色清关”现象发生在俄境内。从俄方来看,它可成为从事相关公司企业发财致富的手段;普通居民,特别是广大低收入阶层,也乐得购买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真正受害的只有俄政府:国家税收的流失会真正威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低价走私货物的存在和蔓延会搞垮国内脆弱的民族工业,降低资本对实业领域的投资兴趣。

    从表面上看,俄政府部门打击灰色清关行动会使华商受到巨大冲击,使中俄贸易大幅下滑,但从长远看,若能够彻底解决俄境内的灰色清关问题,使所有商人具备平等竞争的大环境,那么中俄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就有了可能。

    (二)俄罗斯打击“灰色清关”所采取的措施。俄罗斯政府采取了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壁垒并用政策,一是关税壁垒是加征从量税;二是非关税壁垒是数量限制。还有一点是非关税壁垒中的技术壁垒,俄罗斯也在采用,但是不是十分明显,如果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会使用符合国际规则的技术壁垒。

    (三)俄罗斯正在为加入WTO而努力。俄罗斯正在积极进行入世谈判,并在努力提高通关效率 。一是提高通关速度。 2006年2月16日的《莫斯共青团员报》报道,俄联邦安全局准备对所有通关口岸进行大规模改革,以简化及加快检查程序。在不久的将来,通过俄联邦边境的俄罗斯本国公民或是外国人,在屈指可数的几分钟内就可以通过边防及海关检查。近期内施行的改革,将把海关检查、边防检查、兽医检查、卫生检查和移民各种检查合并成为一个统一的简化程序,将在边境口岸建立“一窗制”或“一站制”服务。二是降低关税。俄联邦经济部贸易谈判局副局长安德列.库什尼列恩科说,2007年1月1日俄罗斯有望加入世贸组织。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经过3-4年过渡期普通消费品关税将降低15%-10%。 在加入世贸组织的三年中过渡期中,俄罗斯将取消进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进口关税。生产设备、食品原料和半成品的进口关税会不断降低。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关税必然逐渐下降,非关税壁垒中的数量限制受到约束,技术壁垒的作用在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壁垒的限制作用日益下降的情况下逐渐显现出来,但是,解决技术壁垒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所以政府部门要提早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六、中方采取的对策

    1、大力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支持大集团、扶持龙头企业、培育有潜力的企业,努力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的对俄经贸合作主体。支持企业在俄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由单纯贸易向贸易、加工、投资相结合转变;贸易产品结构由以食品、轻纺产品向通信、家电、汽车、住房等耐用消费品转变。

    2、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档次。单纯低格、低档次竞争手段,越来越不适应俄罗斯市场需求,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意识,把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作为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环节。一是轻纺、家电产品,克服低价竞争、低价倾销的做法,要在提高档次和高附加值上下功夫。二是生鲜产品为主的畜禽产品出口,受卫生、检疫措施的限制,企业在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基础上,尝试把生鲜产品改为熟制品,不仅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而且避开了苛刻的为卫生、检疫限制。

    3、创建、培育自己的品牌。在政府的引导下,走正规化、品牌化,以提高行业竞争力。中方企业要树立自己的品牌产品,建立营销渠道。“中国制造”并不等同于“中国品牌”。只有投入资金创建、培育自己的品牌,并获得俄罗斯消费者的认可,才能获得长期的利益和巨大的品牌附加值。

    4、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全方位合作。 企业考虑通过劳务输出、技术输出、境外投资等多种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并带动相关产业跨越技术壁垒,在消费国就地生产、加工产品,让“销地”变“产地”。

    5、立足于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出口企业紧跟世界潮流,大力开展各种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证工作,使企业产品在技术、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

    6、建立技术措施管理体系。组织专门的人才及时收集、整理、跟踪俄罗斯的技术法规,并实施动态跟踪。地方政府在检验检疫部门建立技术法规管理体系方面给与支持,多层次对技术法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研究,及时发布俄罗斯技术法规的最新动态,分析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促使企业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突破壁垒,扩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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